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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2008-10-16)

作者:   时间:2016-05-24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期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的方向及资助标准

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应围绕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主题,宏观探索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建设标准、评价体系,微观研究学校办学模式和专业设置,突出职业教育特点,反映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专项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4万元。

(二)申报文件及申报要求

1. 申报文件

申报文件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课题申请·评审书》;《活页论证表》,可在教科研处网页中下载。

2. 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的项目主持人应严格按相关的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活页论证表》;

(2)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主持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一项;一个项目的参与人同时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主持人已主持的教育部项目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应申报主持新的项目;

(4)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1份,连同电子文档于10月31日前报送教科研处。

(三)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教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丁敏旭

电话: 82150233

邮箱: jkyc50233@126.com

                                                    教科研处

                                                   200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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