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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201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启动(2013-01-12)

作者:   时间:2016-05-25   点击数:

1月9日上午,陕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在西北大学召开了2013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布置会。会议由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处长甘世平主持,全省60多所高校的科技处、社科处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甘世平对2012年省教育厅科技处的工作和全省高校科研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了总结,并通报了2013年高校科技工作的设想;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副处长杨晓研就2013年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对申报工作的要求作了具体说明。

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指导思想是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紧紧围绕陕西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整体部署,坚持科学研究为人才培养服务,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服务,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有机结合,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陕西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西部强省目标提供技术、人才支撑。

科研计划项目类别分为专项科研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四大类。重点资助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充分发挥陕西省特色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优先资助校企合作项目,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促进高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申报注意事项:

1. 省教育厅已经给我院科研项目申报账户及密码,欲申报项目的教师请及时与教科研处联系获取。

2. 2013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登录<a href=">http://stmis.xauat.edu.cn/xmsb网页下载。点击《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生成项目申请书;同时下载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依据提纲编写可行性报告,并将撰写好的可行性报告添加在附件中。

3. 纸质材料于2月22日交教科研处,请各系部、处室抓紧进行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申报程序、要求等相关信息请关注附件: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2013〕2号)。

联系人:靳丽君

联系电话:029-82150144 13468755735


                                                           教科研处

                                                          2013年1月12日

附件:

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陕教技〔2013〕2号

各有关省属高等学校:

为了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1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整体部署,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研发;坚持科学研究为人才培养服务,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注重实效;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陕西高校人才、科技优势,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选择一批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为建设西部强省目标提供技术、人才支撑。

二、资助的范围与条件

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条件。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二)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三)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四、申报原则、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实行自主申报,各校应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

(四)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申报既要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又要密切结合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控制数量,择优推荐。

(五)各校应严格把关,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和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2013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一处,须退回学校加盖人事部门审核章,发现两处者,取消学校申报资格。

(六)2013 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登录http://stmis.xauat.edu.cn/xmsb 网页下载。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网上在线评审。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通过网上评审后(部分项目还将试行项目招标制),再组织专家进行答辩、现场考察、论证。

(七)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1月10日—3月3日,3月4日零时网络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生成,申报材料一式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各申请单位报送申请材料的同时报送由系统生成的各校《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须报送项目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查新报告等)1份。

项目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统一组织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3月6日、7日两天由专人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九)按照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国科发基字〔2003〕142号)的有关要求,为了确保科研计划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将委托陕西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协会组织2013年度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晓研

电话:029—88668819

网络问题请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牛广召联系,电话:13659219933

                                                      陕西省教育厅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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